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 中水回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说明
发布者:欧亚华都 发布时间:2017/11/20 13:54:42 点击数:6456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
中水回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说明
2017年11月16日下午,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南京润科环境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西北市政设计院)、施工单位(宜兴欧亚华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首先介绍了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南京润科环境有限公司汇报了调查报告,监测单位汇报了监测报告,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位于江苏省宜兴经济开发区,为满足地方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拟投资3550万元,对原有污水厂一期和二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污水处理日处理水量4.5万t/d,提标改造工程采用厌氧水解+A/A/O法生物脱氮除磷工艺,消毒方式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尾水排放由现有项目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水质标准,并且实施中水回用工程,输送量约为1万t/d。南京润科环境有限公司受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二、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结果表明:
1. 废水
污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水回用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以及中水回用设计出水指标。
2. 废气
对厂界外上下风向对无组织氨气和硫化氢排放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厂界无组织氨气和硫化氢浓度最高点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3. 噪声
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厂界昼、夜间噪声标准。
4. 固废
该企业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南京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鉴定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并到宜兴市环境保护局办理了备案手续。厂区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脱水至含水率小于80%后运至宜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指定地点进行填埋,产生的少量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结论
经现场核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改造和设备投资基本到位,主体工程均建设完成,基本同意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四、建议
1. 建议企业控制工业来水水质,对园区新上企业或企业新上项目进行预审查,将企业外排水质质量作为接管依据,以防止进水水质改变造成污水处理厂污泥性质发生变化。
2. 原环评报告中要求对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气味的区域进行加盖收集处理,但实际未实施。单位需向环评审批部门进行变更备案或按照环评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加盖收集处理并集中排放。
3. 原环评报告中要求企业敷设中水回用管道并回用到园区相关企业,但当前中水用于城市杂用水,相应变更需到环评审批部门进行变更备案。
4. 完善污水厂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的运行条件,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五、信息公开
1. 公示时间
公示期: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2月19日
2. 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510-87895555
3. 公开网址
公示网址:http://www.eahd.cn/
注:验收调查报告(内附监测报告)、验收工作组名单及会议纪要见附件1和附件2。
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